特区政府9月1 日起成立礼宾公关外事办公室,为特区政府安排礼宾及非外交政策的领事事务管理工作。 特区公报今(27)日刊登了设立该办公室的第233/2012号行政长官批示。 根据该项批示,该办公室属项目组性质,直属行政长官并在其指导下运作,其职责包括:策划及筹备行政长官在澳及外访的官式活动;统筹国内外部长级以上代表团及行政长官指定的人士的访澳接待活动;负责管理外国驻港澳领事及官方认可机构的非外交政策事务,以及相关联系;协助办理外交代表证件及领事官员证件;就特区政府各部门与国际组织的国际合作及交流活动提供协助;协调办理行政长官在澳的接见、会议、宴请及签署仪式;统筹行政长官指定的特区政府大型活动。 办公室的存续期为一年,可延长,由一名主任领导、两名副主任辅助。办公室领导人员将於日内委出。 澳门特区成立12年来,对外交往日益频繁,无论在涉外工作、区域合作以至在国际舞台上都有了很大程度的发展和新的定位,世界各国对澳门的了解和关注亦日益加深。来澳门考察访问的国家领导、中央部委、省市官员,以及外国使领馆官员、外国元首、政府首脑、外国政府代表团越来越多,澳门参与的国际事务、国际会议也有所增加。 政府有需要进一步提升礼宾、公关和接待的工作效能,成立一个包括涉外事务、内地联络、礼宾、公关、接待等职能的办公室,将更有效、更妥善地把相关的工作归一管理,强化特区政府在涉外工作中的能力,为特区政府树立一个良好的对外形象,也可加强澳门与世界各地的沟通联系和友好合作,令澳门在国际舞台上更好地发展其平台的作用。 据统计,2011年特区政府共接待内地代表团40次、领事及领事团超过100次、外国政府代表团63次。政府总部辅助部门礼宾暨公关部安排由行政长官率领的政府代表团往外国访问1次、往内地访问16次。此外,参与由特区政府举办的多项跨部门大型活动,并为行政长官安排会见、座谈会、记者会面等各类社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