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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严格按照判决处理所有不法批给土地个案


运输工务司司长刘仕尧今(16)日重申,特区政府将严格按照法院的判决,以及按《土地法》或现行相关的法例处理所有涉及不法行为的土地批给,同时,会适时向社会公布相关确切讯息。 特区政府昨(15)日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於2006年确认同意转让氹仔伟龙马路和鸡颈马路之五幅土地,基於有关土地权利的转让涉及不法行为,宣布有关批给合同之行为无效。 刘仕尧早上列席立法会第一常设委员会,会后被传媒问及有关不法土地的批给合同无效的问题,他回应时强调,由於此个案有可能进入司法程序或声明异议,政府暂不作进一步的补充,但倘若有更多确切的讯息将会适时向社会交代。 他又表示,财政局已就「御海‧南湾」买家申请退回印花税的事宜作出明确说明,小业主如有疑问可到财政局查询。 另外,被问及位於筷子基北湾两幅公开拍卖的土地,刘仕尧表示,有关的清迁工作将争取尽快进行,并期望承批人可履行合约,以配合市场上供应房屋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