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2008年政府公开拍卖的两幅位於筷子基北湾的土地,政府稍后会再寄承投人新合同拟本,其主要内容与2010年的合同拟本基本不变,如维持两幅土地独立发展、罚款与溢价金挂钩,以及明确发展商递交工程计划的期限等等。按规定,承投人还须腾空土地上所有建筑物、物料和基建设施。 承投人曾向政府申请将土地合并利用,政府於2010年5月正式回覆承投人,明确表示两幅土地不得合并发展并於同年8月将批地合同拟本寄予承投人,惟承投人不接受批地合同拟本内容并提出了申驳。政府已完成有关申驳的分析,稍后将新合同拟本寄给承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