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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改革咨询委员会举行第三十六次全体会议

法律改革咨询委员会举行第三十六次全体会议

法律改革咨询委员会日前举行第三十六次全体会议,就特区政府本年度两项立法规划项目,修改《民事诉讼法典》的勒迁之诉以及《家事案件调解制度》的立法方向进行交流,并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主持会议的委员会主席张永春表示,为贯彻落实特区政府本年度的立法规划项目,政府正有序推进相关法案草拟工作,当中包括修改《民事诉讼法典》的勒迁之诉,以及制定《家事案件调解制度》,经过前期深入分析研究后,提出相关立法建议方向,并正积极听取和收集司法机关、律师业界、社会团体和社服机构等各方意见,以便使有关立法草拟工作更为完善及更具操作性。

会议上,法务局代表首先介绍制定相关立法项目的目的和方向,其后各委员分别就设置更为便捷的特别勒迁程序以解决“租霸”问题,以及在特定家事案件中引入非司法主体进行调解的机制,围绕适用范围、与现行法制的衔接,以及操作应用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和交流,并从立法技术、实务操作及可行性等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

张永春在总结时感谢各委员提出的意见,特区政府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相关立法项目,按规划推进立法进程。同时,张永春亦衷心感谢即将卸任的委员在任期内所作出的贡献,为促进特区的法制改革和完善提供宝贵意见,期望他们未来继续发挥其专业力量,为特区政府各项立法工作建言献策,助力完善特区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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