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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明(22)日起接受新一期社屋申请


房屋局明(22)日起展开新一期社屋申请工作,申请期至8月21日,为期3个月。社屋为租赁性质,尤其协助解决经济状况薄弱之本澳居民解决住屋困难。由於申请并非采取先到先得的形式,房屋局呼吁居民无须急於索取及递交表格。已纳入社屋总轮候名单内的家团,将维持原有的轮候排序,无须再次提交新的申请表。 社屋申请由停车场进入 因应新一期社屋申请的展开,房屋局已对可能出现的人流做好准备,包括将社屋、经屋申请及查询安排在房屋局侧面停车场进入,中午不休息,并新增接待柜台,加派人手以疏导人流;同时,设置2个关爱柜台,为长者、孕妇、伤残人士等有需要人士提供协助。而非社屋、经屋申请/一般服务安排在房屋局正门右边进入之接待处办理。两个接待处同时运作,尽量满足居民的需要。 房屋局呼吁在环保因素下,市民在索取一份申请表后可按需要自行复印,并请申请人细心阅读填表须知后再填写申请表,申请期共3个月,亦非采取先到先得的形式,而本澳最近天气不稳,居民无须急於在申请日第一天索取及递交表格。 全澳90个地点索取表格 考虑到申请家团的个人资料保障,社屋申请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需亲临房屋局递交或由其他人代交申请表及所需文件,亦必须出示家团每一成员之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於申请期内,居民可前往房屋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之房屋事务柜台、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澳门工会联合总会、澳门妇女联合总会、澳门明爱及民众建澳联盟索取申请表,亦可於本局网页内下载。同时,社会工作局及其辖下5个中心均可索取社屋申请表,合共90个地点(详见附表)。 是次申请提供网上及电话预约服务,由5月22日起可透过本局网页www.ihm.gov.mo及电话预约专线(8296 9058、8296 9059)预约时间递交社屋申请,地点是位於北区的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之房屋事务柜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