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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署开展食品零售业宣传计划


民政总署与消费者委员会、经济局及百货业办馆合作,开展全澳食品零售业界宣传计划,派员到各区售卖预先包装食品的商户,提醒店员在订货、收货及陈列贩售食品时须注意的事项,并於店铺内张贴消费者宣传海报,藉此提升商户及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民署自去年开始,主动向售卖熟食或即食非包装食品的食店推广食品安全。今年开展新一轮宣传推广,对象为本澳各区售卖预包装食品为主的零售商户,包括大型超市、连锁式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独立经营的士多及粮油杂货铺等。民署人员到有关店铺派发宣传单张及进行讲解,提醒业界订购货品须保留单据、检查货物,以及陈列贩售时应注意事项,并进一步了解食品在零售层面可能潜在的风险。 同时,为提醒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应注意食用限期、食品标签、食品贮存及陈列状况,民署亦在徵得店主同意后於店铺内张贴消费者宣传海报,藉此加强消费者的食安意识。 宣传计划首阶段已於四月展开,获得澳门百货办馆业商会、消费者委员会及经济局的支持参与。澳门百货办馆业商会协助民署派发宣传单张,鼓励其会员商铺关注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委员会合作推广"诚信店"机制,鼓励商号发展业务的同时,亦重视消费者的权益,提供优质可靠的食品。经济局则推广食品标签,提醒店铺留意食用效期及保存条件等,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 民署期望不断优化与业界的交流,使更多商户支持响应有关宣传计划,共同维护本澳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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