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日前有传媒报导有市民使用从商号"Noel Shop"(位於澳门白马巷信达城一楼Z铺及天神巷27号地铺)两分店购买保健及美容产品后出现不适事件,卫生局表示,早前已接获一宗关於该商号的投诉,曾派员到该商号的两间分店巡查,其中一间分店发现存有药物,而另一分店则由於未有营业,故暂时未能判断是否违规出售药物或违反任何药物业活动的情况。经查核资料,有关商号未领有由卫生局发出的销售药物准照,卫生局已积极跟进调查事件,并通知了其它相关部门,同时将持续监察上述场所及本澳其他非药物业场所,如接获投诉或有合理理由怀疑有商号违反药物业行为时会派员调查,当发现有场所无牌销售药物,调查属实者依法作出惩处。 卫生局强调,任何销售药物的场所,包括售卖被分类为药物的减肥、美白产品的商店,必须领有卫生局发出的准照,并受卫生局监管。值得指出的是,本澳的药物会被分类为"处方药物"、"非处方药物"及"只供医院使用的药物"三类,其中被分类为"处方药物"和"只供医院使用的药物"的药物,须经医生处方使用。而在本澳被分类为药物的产品,按照现行药物业活动法规,只可由持有卫生局发给准照的商号进口,售卖药物的场所亦须领有卫生局发出的准照,受卫生局监管。至於分类为不属药物的保健食品进口及销售则受其它有权限部门规管,但有关产品的外包装、说明书、标签、宣传单张或广告内不得提及或宣传任何有关治疗或预防疾病的信息。 卫生局呼吁市民,倘使用任何保健或美容产品后感到不适,应立即就诊。市民如有任何疑问,可於办公时间致电85983504向卫生局药物事务厅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