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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货运司机涉入口冒牌服装被海关起诉


澳门海关查获一辆跨境货车在进入澳门路氹新城海关站时,被揭发其车内载有一批怀疑冒牌服装,司机涉嫌触犯知识产权相关法例,澳门海关将以侵犯商标权法的刑事罪行起诉涉案司机,并将案件送交检察院处理。 於本月二十五日,一名杨姓本澳职业司机驾驶一辆粤澳两地货车,运载一批成衣由横琴口岸到达路氹新城海关站入境货场,向海关站清关人员递交进口成衣申报单时,值勤稽查关员发现申报之内容貌似正常,但凭藉经验和触觉,经细心分析和风险评估,对上述车辆之货物进行全车重点检查,申报单所载之货物为一批共四万八千三百五十件男女服装,申报货值合共为澳门币四万六千三百元,但发现除申报单所述的杂牌成衣外,当中渗入一批共四百八十件印有「GIORDANO」品牌之男装短袖上衣。由於成衣质料粗糙、包装差劣,司机不能提供购货单据或该品牌成衣生产授权书等证明文件,口岸监察厅遂联同知识产权厅作进一步联合侦查,随后核实该品牌已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局作商标注册登记,经品牌鉴定人对案中扣押物进行初步核查后,证实全部属於假造商标的成衣制成品。涉案嫌犯姓杨,四十七岁,本澳居民,除为司机外亦是货主,声称该批侵权成衣在内地以每件人民二十元购入,合共人民币九千六百元,打算在本澳以每件人民币三十元出售图利。 澳门海关以第九七/九九/M号法令《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第二九二条所指之犯罪,起诉有关涉案人士,并送交检察院处理,一经定罪,处最高六个月徒刑或科处三十日至九十日罚金。 澳门海关在各口岸对出入境人士的检查是按既定的程序和设有风险评估机制,依法抽查进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过境人士和运输交通工具。任何货物进出本地区时,均需按照澳门《对外贸易法》等法律之规定,依法向海关申报。与此同时,在打击假冒伪劣货品方面,海关如有发现违法情况时,不论货物的数量多寡,都会依法提出检控。澳门海关在此呼吁各界人士,在营商或进行贸易行为前,需审慎了解货物的真伪,以评估会否触犯知识产权相关刑法的风险。 市民如发现有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资料,请即与澳门海关联络,电子邮件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时举报热线,电话:(八五三)二八九六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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