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二O一三/二O一四学年招生即将展开(更新版)


新学年学额足够
每年三月是本澳学校招收新生的日子。为方便家长安排子女在新学年入学,教育暨青年局已在网页上载本澳学校二O一三/二O一四学年的招生时间表,有关资料包括招生的日期、年级及安排等事项。各校招生时间表同时在教青局及其辖下各教育中心、青年中心张贴,并透过澳广视"澳视澳门"中文台早晨的"教育暨青年局活动资讯"时段播放。 教青局一直重视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密切关注人口的变化及学位的需求。根据教青局统计,二O一三/二O一四学年适龄入读幼儿教育一年级的儿童约有五千一百人,而预计可提供的学额不少於五千八百个,其中澳门区约有四千八百个,氹仔区约有一千个。二O一三/二O一四学年本澳共有五十九所学校招收幼儿教育一年级学生,九成以上的学校於三月一日开始招生。为配合本澳近年社会的变化及互联网使用的普及,教青局亦关注及鼓励学校以多元化及便民的方式招生。新学年将有超过五十所学校利用互联网发放招生资讯,其中四十二所学校报名表格可於其网页下载。 入读条件、收费有规定
家长安排子女报名入读幼儿、小学及中学各教育阶段,须根据第九/二OO六号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纲要法》的年龄规定,其中报读幼儿教育第一年的儿童必须在报名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年满三周岁,报读小学教育第一年的儿童必须在报名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年满六周岁。 在收费方面,教青局提醒学校及家长,按《非高等教育制度纲要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本澳居民入读公立学校及已加入免费教育学校系统的私校,可享有免费教育,即免缴学费、补充服务费(杂费),以及与报名、就读及证书等有关的费用,其中与报名费相关的费用尤其包括工本费、手续费、考试费及面试费等。至於校车、膳食、督课等选择性服务费,家长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缴交。另外,非"入网学校"的收费须向教育行政当局书面报告,教育暨青年局会依法对学校的行政及财政进行检查及监管。 教青局强调学校不应以儿童曾入读托儿所作为取录条件,以保障儿童获得公平教育的权利。教青局亦提醒家长,新生缴交留位费的时间亦不应早於四月份。 家长可参考《入学指南》
为协助家长对本澳非高等《入学指南》教育制度和各学校的资料有进一步的了解,教青局编印了二O一三/二O一四学年《入学指南》。内容包括本澳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和中学教育的概况,学校地址及基本资料等。欢迎家长到各学校、书店、图书馆及教青局辖下各中心索取,或浏览教青局网页。教青局呼吁家长,应以孩子身心发展的需要为大前提,因应其性格特质选择合适的学校,不要勉强为其报读家长心仪的学校。 如家长对本澳学校招生或对子女入学等事宜有查询,欢迎与教青局联络。幼儿教育和小学教育阶段的招生事宜,请联络学前暨小学教育处方小姐,电话八三九七二三三四,中学教育阶段的招生事宜请联络中学暨技术职业教育处邓先生,电话八三九七二三一八,或浏览教青局网页www.dsej.gov.mo家长专页内"子女就学及学生福利",查阅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