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表示,已参加了「母婴临时支援计划」的市民在首次登记及购得所预订的奶粉后,需每月登记续购奶粉资料才能购买翌月的奶粉,而每月的15日截止订购当月奶粉,每月的25日则开始续购翌月奶粉。换言之,欲续购3月份奶粉的市民,需於2月25日至3月15日期内进行续购奶粉登记。在完成续购奶粉登记后,市民可自登记日起计第8至15天到指定销售点购买。 至於奶粉续购登记可透过卫生局网页、发手机短信或致电所属卫生中心热线电话,或亲临所属卫生中心登记。续购时需提供奶粉购买咭编号、金咭编号、奶粉牌子和型号、订购数量的资料。 卫生局提醒市民,到指定销售点续购奶粉时须携同「奶粉购买咭」及出示购买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并於购买后签署作实;而婴儿父母或监护人无须亲身前往,可委托他人(例如家佣)代为购买,如市民未能在指定期限内(即订购日起计第8至15天)到指定销售点购买,便须重新登记订购。各指定销售点的开放时间可浏览卫生局网页(www.ssm.gov.mo)查阅。 此外,「母婴临时支援计划」自1月28日首日接受登记至今,累计有2977人自愿登记参加计划;并有1271人按序到指定销售点购买预订的奶粉,约占已加入计划人数的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