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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批准宏益续期一年促落实优化特别的士服务


特区政府批准宏益电召有限公司(下简称「宏益」)经营的100个的士特别准照续期於今日(6日)届满。考虑到宏益现阶段提供的的士服务未能完全满足发给的士特别准照的需要,但因应社会大众对的士服务的需求殷切,政府先按现时的士特别准照续期的相关条件,批准宏益再次延续100个的士特别准照一年,期间,宏益必须落实做好相关服务优化工作,否则,不排除届满后不获续约。 司法胜诉令政府更具主动权
为配合社会发展及公众对特别的士服务的需求,政府於2011年上半年与宏益就经营100个的士特别准照快将到期展开磋商,过程中,尽管宏益正面回应提升车队管理及应召比率,惟优化措施仍未能完全满足当前特别的士服务的经营需要,因此,当时政府仅批准宏益延续100个的士特别准照1年半,并就本澳缺乏的士服务之地区及残疾人士较难获得的士服务等社会诉求继续与其磋商,期望藉此优化特别的士服务。期间,宏益就有关的士特别准照批给续约问题向中级法院提出诉讼,致使有关优化工作进展缓慢,直至今年1月下旬,中级法院驳回宏益的诉讼,使政府在相关工作上更具主动权。 鉴於宏益现阶段提供的的士服务仍未能完全满足发给的士特别准照的需要,即未能解决某些区域或人士较难获得的士服务的问题,结合中级法院判决结果,政府有权不延续宏益之100个的士特别准照的期限。然而,考虑到现时社会对的士服务的需求殷切,政府决定现先批准宏益再次延续100个的士特别准照一年。 是次续期除要求宏益必须同意为100个的士特别准照续期订定的所有经营条件外,亦要求该公司须尽快提交切实可行的方案及工作时间表,以表明该公司将透过100个的士特别准照,解决本澳缺乏的士服务的地区,及残疾人士较难获得的士服务的问题。 研究增特别的士准照及营运公司
倘若宏益不遵守有关规定及落实相关优化特别的士服务工作,则是次的士特别准照续期届满后将不再延续有关准照。而交通事务局在是次续期期间,除开展普通的士公开竞投工作,以解决当的士特别准照不获续期时本澳的士服务供应量不足的情况;亦会开展研究适时增加的士特别准照及营运公司的可行性,以配合社会发展及保障市民大众对特别的士服务的出行需要。此外,还会积极听取交通谘询委员会及社会大众对优化特别的士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以融入未来的特别的士服务中,更好地发挥特别的士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