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按序开展城市清运招标工作


"澳门城市清洁及垃圾收集清运服务"的公开招标程序已於2012年12月26日起正式开展,环境保护局已按招标案卷的规定,於昨日(1月30日)回覆了竞投者要求对招标文件作解释之内容,而有兴趣的人士亦可於办公时间内前往新口岸皇朝广场十楼环境保护局查阅投标案卷及澄清文件之副本。特区政府定必会以公平、公正、公开和严谨的招标及评标程序,为澳门未来十年的城市清洁服务评选出符合所有竞投资格要求及具资质的公司。 为配合本澳未来城市整体发展定位和人口变化趋势,环境保护局在草拟招标文件时,严谨地规划了每一个细节,除透过量化的服务指标和监察机制、要求在服务中引入更多环保元素等,以确保服务质素得以提升外,亦加入了对现有服务人员保障的条文,藉此缔造更稳定和谐的工作环境。 鉴於城市清洁及垃圾收集服务对本澳的公共环境卫生、公众利益及本澳的旅游城市形象至关重要,因此,对竞投者的资质有明确的规定,要求竞投者必须在本澳或以外地区拥有至少十年的城市清洁及垃圾收集服务范畴经验;尤其包括公共街道、公共地方及提供予公众使用的公共设施等地方之清洁及垃圾收集服务经验。为着让更多具资质和足够经验、且符合竞投资格要求的公司参与是次竞投,故除本地公司外,亦欢迎非本地公司参与是次竞投。 因应非本地公司亦可参与是次竞投,为着公平、公正及操作性的考量,在是次公开招标中已要求不论本地或非本地竞投者,均必须声明在竞投期间以至将来获得判给后,必须承诺遵守承投规则中的廉洁诚信规定。同时,投标案卷中亦提供了符合相关法令的规定,并已提供充裕时间让有兴趣竞投的公司准备竞投标书。 按照公开招标公告的规定,投标书必须於2013年2月18日下午5时正前送至环境保护局,而开标日期为2013年2月19日上午9时30分於环境保护局内进行。在公开开标会议后,评标委员会将按序根据投标案卷所订定的评审标准对获接纳的标书进行评审。特区政府必定会确保本澳的城市清洁及垃圾清运服务如常运作,服务质素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