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业主必须为已做按揭的住宅单位结构购买火险,而这类火险的投保额及保费的标准是如何厘定出来的?这都是消费者关心的问题。为此,消费者委员会向银行及经营火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进行了一项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大部份的回覆都是以按揭额作为火险的投保额的基础,并以此基础来计算保费,同时,大多数银行会接受业主提出因应按揭额的降低而调低投保额。 据现行规定,对从事楼宇贷款业务的机构,即银行发出的楼宇按揭业务指引,有规范不论保费是否由借款人承担,机构应以其为受益人为抵押物业购买火险(如火灾保险)。目前的实务做法一般是银行要借款人为单位的结构购买火险,此举是避免楼宇单位因火灾导致结构出现问题而造成损失,保障按揭双方的利益。
在目前楼价高企,住宅单位的价格都要数百万以上,其涉及每年的火险保费动辄也要数千元,为此,消费者也很关心这项支出的组成及计算标准。 根据现行做法,银行以代理人为申请单位按揭的小业主办理火险手续,另外,消费者亦可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火险,以上两种金融机构在接受小业主申办火险服务时有什麽要求?如何厘定投保额及保费?消委会就以上各方面问题向银行及经营火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进行了一项问卷调查,调查资料已详细刊登於最新一期的《澳门消费》。 根据回收的问卷,贷款机构即银行方面会接受小业主委托银行或自行向保险公司购买火险,银行方面要求的投保金额一般与按揭金额相同,或不少於按揭金额,另外,有个别银行亦要求以按揭金额加上一定的百份比,至於保险公司要求的投保额就各有不一的规定,亦比银行厘定的标准复杂。 另外,在调查中又反映,接受调查的逾五成银行及部份保险公司都可在保单续保时,根据按揭金额的递减而将投保金额作出相应比例的调低,保险公司方面需得到按揭银行的同意,但有关的申请必须由投保人以书面方式自行向银行或保险公司提出。 消委会指出,有关的规定可以一定程度上减轻小业主的负担。消费者可参阅第232期《澳门消费》了解受访银行及保险公司有关的规定,作为置业时需要向银行申请按揭时的比较与考虑资料。 最新一期《澳门消费》刊载了消委会与民政总署合作抽查瓶装饮用水的检测报告,市民现可於鹅眉街6-6A号怡景台花园大厦地下,黑沙湾新街52号政府服务综合大楼1楼M区消委会专区、水坑尾方圆广场政府资讯中心、澳门文化广场、文化局属下各图书馆及八角亭图书馆等地点免费索取第232期《澳门消费》,消费者亦可以利用该会网页(www.consumer.gov.mo)浏览有关的内容。消费者如有任何查询,可致电该会热线8988-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