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法院驳回宏益电召有限公司(下简称「宏益」)提起有关的士特别准照批给续约问题的诉讼,特区政府对此表示欢迎。因应「宏益」就判决有10日上诉期,现阶段政府除研究分析判词内容外,亦会积极跟进后续工作,包括硏究增加的士特别准照及营运公司的可行性,回应市民大众对的士服务的诉求。 特区政府与「宏益」签署的100个的士特别准照续期将於今年2月6日届满。随着中级法院是次判决公布,交通事务局随即会开展相关工作。考虑到现时社会对的士服务的需求殷切,为免令的士总体供应量即时减少,直接影响公众使用的士服务出行,在平衡相关利益下,局方计划先按照现时的士特别准照续期的相关条件,与「宏益」再次短期延续100个的士特别准照;过程中,局方会严格要求「宏益」落实提升经营条件,优化的士服务,更好地发挥特别的士作用,包括增设伤残的士及加强对旧区提供的士服务方面的工作及执行时间,倘若最终未能达致政府提出之相关要求,待临时续期期限届满后,将不为该批的士的特别准照续期。 研究增特别的士及营运公司
同一时间,交通事务局会研究适时增加的士特别准照及营运公司的可行性,并会密切监察社会对的士服务需求及的士的运作情况,适时增发的士准照,以配合社会发展及保障市民大众对特别的士服务的出行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