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有公共工程分判鑫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下称:分判商)要求本办公室协助处理总承建商恒邦建筑有限公司(下称:总承建商)拖欠工程款纠纷,建设发展办公室高度关注并将跟进事件,绝不容许有拖欠工程款的行为,若证实出现违规事件,定必严肃处理。 今日(4日)下午,望厦社会房屋第二期建造工程的分判商,向建设发展办公室递交信函要求提供协助处理总承建商拖欠其工程款的纠纷。建设发展办公室对事件高度关注,今日(4日)早上已於建设发展办公室召开三方会议,初步听取及记录了事件双方的陈述及提交的相关资料文件,将展开跟进工作。建设发展办公室绝不容许有拖欠工程款的行为,若证实出现违规事件,定必严肃处理。 建设发展办公室强调,总承建商与分判在工程开展前须签订合同,双方有责任按照合同准则进行工程款项的交付,倘若有关纠纷最终须循司法途径解决,本办公室亦会启动相关行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