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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代表团访澳(2013/12/17-2013/12/19)


应终审法院岑浩辉院长的邀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洪适权率团到澳门进行为期三天的访问活动。 代表团成员包括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陈佩霞、广东省从化市人民法院院长姜耀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副庭长熊惠梅、审管办副主任林小娴、刑一庭法官邓宏、刑三庭法官蒋伟盛、审监二庭法官莫君早、研究室法官林展芬以及该院港澳台办科员李桂兰。 12月17日下午,代表团一行拜访终审法院,与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终审法院法官宋敏莉、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主任邓宝国、副主任陈玉莲、顾问陈里程及司法事务处处长赖东生进行座谈。 会谈中,岑院长概述了澳门各级法院的组织架构、职能与上诉条件等具体情况,并特别介绍了家庭及未成年人法庭的设立和运作,以及对预审制度和刑事起诉法庭的职能作简单介绍。 另外,岑院长还重点向广东的同行介绍了澳门对未成年人定罪量刑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就针对未成年人所实施的教育监管措施,以及未成年人如何在法院及不同政府机构的协助下重新融入社会等的做法和制度规定。 代表团访澳期间,还拜访了检察院,与检察长何超明等进行了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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