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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十一月消费物价指数


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今年11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125.88)按年上升5.78%,升幅由住屋租金上升,外出用膳和旅行团收费上调带动。 与去年11月比较,升幅最明显的大类为住屋及燃料(+11.12%)和食物及非酒精饮品(+6.48%),主要是住屋租金上升、外出用膳收费上调、新鲜肉类及蔬菜价格上升所致;而通讯价格指数下跌1.77%。今年11月甲类(126.21)及乙类(126.28)消费物价指数按年分别录得6.38%及5.63%的升幅。 今年11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按月上升0.52%;其中,衣履和住屋及燃料的价格指数按月分别上升3.23%及1.18%,主要是女装衣履及石油气价格上升引致,而蔬菜价格回落抵销了部分升幅;另一方面,杂项商品及服务的价格指数下跌0.21%。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按月分别上升0.47%及0.55%。 至今年11月为止的十二个月,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前一期上升5.51%;其中,住屋及燃料(+9.79%)和烟酒(+6.82%)指数升幅较大。通讯及教育价格指数则分别下跌2.26%及1.83%。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分别录得6.10%及5.40%的升幅。 今年首十一个月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按年上升5.48%,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按年分别上升6.08%及5.36%。 以2008/2009为基期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是反映物价变化对本澳整体人口的影响。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代表约5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6,000至18,999澳门元之间;乙类消费物价指数代表约3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19,000至34,999澳门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