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工务运输局日前(12月10日)举行本年第四季度"业界座谈会",继续与业界保持恒常沟通,是次主要向业界介绍明年三月一日生效《城市规划法》和已获立法会一般性通过的《建筑及城市规划范畴内的认可、登记、注册和执业资格法律制度》法案的主要内容,让业界对条文有更充分了解,使日后更好地执行。 出席座谈会局方代表有局长贾利安、副局长陈宝霞、城市规划厅厅长刘榕、土地管理厅厅长罗晓靖、城市建设厅厅长陈荣喜、准照处处长区炳坚及工程师彭志铭等人。 城规法配套法规加紧进行 《城市规划法》已获立法会通过,并将於明年三月一日与《文化遗产保护法》和《土地法》同步实施。《城市规划法》明确了城市规划编制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意见收集、公众参与、谘询、核准、公布及修改等一系列重要流程,重整原本分散的职能与程序制度;同时,亦规定设立城市规划委员会,作为在城市规划编制、实施、检讨及修改程序的谘询机构,而对於城市规划的编制、检讨、修改、核准、公布、公众參与的程序亦作出了详细规定。局方表示,目前正加紧进行《城市规划法》相关施行细则和配套法规的草拟工作,以配合该法案的实施。 专业资格制度助业界持续发展
另一方面,《建筑及城市规划范畴内的认可、登记、注册和执业资格法律制度》法案,已於立法会获一般性通过,法律倘若获通过实施,可配合本澳社会发展,回应民间诉求,政府亦希望藉此创设机制,让建筑及城市规划专业,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条件。新法案新增了专业认可的登记,并与职务注册执业分开处理。其中,专业资格认可和登记事宜,由"建筑及工程专业委员会"负责,拥有相关学科专业范畴学士学位的本澳居民,根据所拥有学位已完成至少两年全职或五年非全职实习期,且认可考试成绩及格的人士,可向委员会申请办理登记。法案设有过渡制度,拥有上述学位,并於法律生效日已在本澳建筑及城规范畴从事相关职业的人士,在两年内申请登记可免除实习及考试。 执业资格的取得则透过土地工务运输局申请办理注册,在委员会预先办理资格认可和登记后,该等专业人员可就计划编制、工程指导和工程监察三种职务而在土地工务运输局进行注册。当中,工程监察的职务为法案新增,旨在代表工程主进行监察,而工程指导的职务是协助承建商管理施工运作。 与会者对上述两法内容提出关注问题,包括相关过渡性规定等,双方就关注问题交流意见。此外,局方代表亦介绍了调整批地溢价金的工作情况,局方表示,因应近年房地产价格的变化,特区政府今年对调整批地溢价金进行研究及分析,而短期内实施的新修订批地溢价金将尽可能贴近市场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