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本月20日下午,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安全协调司、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邮政局、电信管理局、在广州广东大厦签署了《粤澳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的框架性意见》(以下简称"框架性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杨学山副部长、广东省人民政府刘志庚副省长、运输工务司刘仕尧司长出席此次签署仪式并致辞,与粤澳两地商界代表共同见证"框架性意见"的签署。 2011年,《内地与澳门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八、《粤澳合作框架协议》都提出开展粤澳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试点应用的工作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安全协调司、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邮政局、电信管理局于2012年成立了"粤澳电子签名证书互认试点工作组",共同研究完成了框架性意见。框架性意见明确了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的程序、行为以及经批准的电子签名认证机构开展证书互认试点的效力。 电子签名技术是保障网路信息安全的一种有效手段,也是增强电子交易安全而被广泛使用的一种方法,电子签名证书是该技术的一种体现,目前,粤澳两地经贸往来频繁,两地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粤澳电子签名证书的互认和应用,将有利於提高两地跨境网上服务贸易的安全性,使粤澳两地服务贸易更加便利化,有利於进一步加强粤澳两地的经济交往和贸易发展。 刘仕尧司长致辞时表示,《框架性意见》的成功签署,充分表示了中央政府对促进粤澳两地经济等各领域的合作与发展的重视与支持,亦标志着两地在网上金融服务、商贸服务、社会公共服务等领域中应用电子签名证书的互信基础,促进两地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期待粤澳两地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与社会组织一起努力,开展互认技术、应用的创新研究,高效落实试点应用项目,积极推进互认证书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