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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局推出《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的工程项目类别清单》(试行)并邀请香港嘉宾分享环评经验


为加快推动本澳环境影响评估(以下简称"环评")制度的建立,环境保护局於今日(2013年11月19日)推出了《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的工程项目类别清单》(试行)(以下简称"《环评工程项目类别清单》(试行)"),以界定和厘清需要进行环评的项目,并将优先於公共工程中试行。为进一步了解邻近地区的环评工作经验,发布会上邀请了来自香港的嘉宾,分享香港开展公共工程的环评工作经验。 为构建本澳的环评制度,环境保护局在成立后随即开展各项相关的工作,其中包括推出《编写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指引》、《构建环境影响评估制度的探索文本》及其意见徵集汇编等,在收集意见的同时让社会了解环评的内涵及意义。随着一系列工作的推进,环境保护局今日於公务人员培训中心举行了"《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的工程项目类别清单》发布会暨环评经验分享会",向本澳各公共部门介绍清单的内容。 参考国际上其他地区的经验,环评工程项目类别清单普遍为环评制度中重要的一环,本澳《环评工程项目类别清单》(试行)的推出将可作为界定和厘清工程项目是否需进行环评的统一判断准则,以减少混淆及争议,同时可让项目发展单位能预先考虑及尽早计划环评工作,以便於项目计划阶段充份考虑各项环保元素,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在制定《环评工程项目类别清单》(试行)期间,环境保护局考虑了国际及邻近地区的环评相关条例、本澳社会和环境的实际情况及世界旅游休闲中心的定位、总结过往的操作经验和相关配套研究等多个方面,根据项目性质、规模、工序、所处位置等多项因素来设定清单的各个项目,同时,亦听取了多个政府部门的意见,以及与业界及社团等进行沟通与交流,结合本澳的实际情况考虑,进一步深化了《环评工程项目类别清单》(试行)的内容。《环评工程项目类别清单》(试行)共分三部份,包括:项目的设立、项目的拆除、於特定区域进行项目的设立。 为了让社会逐步适应和执行有关操作,《环评工程项目类别清单》(试行)将优先於公共工程中推行。为进一步借鉴和汲取邻近地区的执行经验,环境保护局特别邀请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土木工程拓展署高级工程师黄幸成先生和食物环境卫生署卫生总督察谢裕章先生来澳,分享"为香港葵青货柜港池及其进港航道提供足够水深"和"重建歌连臣角火葬场计划"两个公共工程项目环评工作的寳贵经验,令与会者受益良多。 随着环评制度立法工作的推进,环境保护局将在清单试行期间持续关注《环评工程项目类别清单》(试行)的试行情况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在将来环评制度更符合本澳的实际情况。环境保护局期望透过是次《环评工程项目类别清单》(试行)让社会各界可尽早适应环评工作,以便未来环评制度的推行。 由即日起,市民可到环境保护局网页(http://www.dspa.gov.mo/eia/)浏览及了解《环评工程项目类别清单》(试行)的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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