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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局竭力执法


为落实交通安全出行的理念,同时为免车辆噪音对居民日常生活带来滋扰,治安警察局将继续加大力度打击驾驶者在斑马线前不让先、行人胡乱横过马路,以及加强抽查机动车辆排气系统运作期间发出之声量超标等违规行为。本局冀望持续透过相关执罚行动,以及不同渠道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意识。 根据本局数据显示,由2013年1月至10月,在接近斑马线前没有适时减速或停车,让正在横过马路的行人通过之驾驶者共发出1,851宗检控;因不使用行人天桥或隧道等过路设施、攀越路沿围栏或穿过车行道中央分道带、又或不遵守交通灯讯号的人行横道上通过马路之行人共发出223宗检控;此外,亦对车辆排气系统发出之声量进行抽检,至今已有305架次车辆被带返本局交通厅受检,当中排气噪音超过法定上限的违规个案有61宗。 根据《道路交通法》及《道路交通规章》相关规定,不论是否在斑马线前,倘驾驶者没有减速或在必要时应停车,甚至加快车速穿越,不让行人先行,最高可被科罚金2,500元;两年内重犯,最高更可被科罚金5,000元及禁止驾驶6个月;而在50公尺距离内有相关过路设施而行人不使用,可被科处罚款300元;机动车辆发动机运作期间,排气系统发出之声量强度超过法定上限者,可被罚款900元或1,500元。 一直以来,本局面对不规范的交通行为必定认真处理,交通厅专责行动小组以至每天在本澳大小街道巡逻的警务人员,对於各种违规行为,不论举报或巡查发现,均会竭力执罚,以起阻吓教育之效。此外,本局亦会配合已投入使用的道路监察系统,继续检控其他违规行为。 治安警察局在此呼吁,市民大众应遵守交通规则,顾己及人。行人应使用交通设施横过马路,驾驶者亦应礼让行人,切勿非法改装车辆,行车期间注意车速及保持安全距离。人车礼让,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