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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组团到访北京司法机关考察


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邀请,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长何超明,助理检察长马翊、高伟文,资深检察官祈礼道、卫德志、苏崇德,办公室主任黎建恩组成的检察院代表团,於十月二十日至二十四日在北京进行了为期五天的工作访问。期间,代表团先后拜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和参观了国家检察官学院,受到有关部门的热情接待。 在访问最高人民检察院时,何超明检察长表示,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代表团是继2010年4月后再次访问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曹建明,常务副检察长、一级大检察官胡泽君女士等会见了代表团一行,双方就四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讨论。
一是就内地检察机关刑事和民事诉讼法的修改进行交流;二是对於国内正逐步推行的司法改革问题进行讨论;三是商讨两地个案协查和刑事司法协助的问题,双方希望并努力在刑事司法协助方面,在已达成共识的层面上再向前推进,争取早日签订刑事司法协助的安排;四是加强两地检察机关专业部门的交流,尤其是国家检察官学院与特区检察院在培训方面的合作。
随后代表团拜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国首席大法官周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二级大法官江必新等人的热情会见,并就两地司法合作方面的问题进行讨论。周强院长还着重介绍了审判改革的经验与做法,尤其是在审判公开方面进行的改革与突破。会见后,周强院长、江必新副院长宴请了代表团一行。
代表团还拜访了公安部,与公安部副部长陈智敏、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警务联络部部长于成平等会面与交谈。双方着重谈到在刑事侦查和诉讼措施方面的合作,尤其是推动早日签订刑事司法协助的安排,以此打击跨境犯罪,并为此类措施提供一个法律的依据和保障。
离京前,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王光亚、港澳办领导冯巍、法律司司长黄柳权等人热情接见了代表团。王光亚主任对澳门检察院自回归以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要学好基本法,全面贯彻落实基本法,维护澳门长期繁荣稳定。要密切关注澳门社会发展的新趋势,要严格执行法律,同时也要高度关注和推动法律改革方面的问题。此外也要进一步深化两地司法机关的合作,着力解决澳门在签署刑事司法协助安排方面存在的一些法律问题,同时也要让司法人员多交流并从中了解双方的法律体系。
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长何超明表示,此次工作访问受到了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和热情接待,行程紧凑,获益良多。特区检察院将借鉴吸收内地司法机关的经验和做法,更好地执行法律维护法治,并将继续加强两地司法机关的交流合作,促进两地社会繁荣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