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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本澳康复服务之参考资料


特区政府在康复服务是以「社区为本,参与共融」为政策方针,以协助残疾人士在社区中自主生活为主要目标。社会工作局透过技术辅助、财政辅助、设施、设备或物料之让与等方式,支持民间机构为残疾人士提供各项切合其需要的服务。 根据2012年统计资料,本澳共有27间康复设施,其中7间共为407人提供康复住宿服务设施的院舍,9所日间训练中心为1,281名智障人士、长期精神病患者、智障或伤残儿童、失聪人士、失明人士以及精神病康复者等,提供康复服务。 澳门目前有7间受资助的残疾人士庇护工场、职训中心及辅助就业中心,协助残疾人士认识自我潜能和工作能力。2012年,共为约400人提供服务。 澳门有2间受资助的学前教育中心,为341位智力发展或行为出现障碍的儿童和失聪儿童提供早期特殊教育及训练,协助启发儿童的智能、语言、人际社交及活动能力发展。此外,复康巴士服务现由2间受资助的机构负责提供,特区政府资助购置复康巴士及日常营运经费,主要接载一些行动不便、肢体伤残及需要洗肾服务的人士来往医院及卫生中心。2012年,共有约1,900人次使用该项服务。 随着本澳公屋逐步落成,预计未来3年将有10间不同类型的康复设施投入运作,为有需要的残疾人士提供多元化住宿、展能、暂托、职业训练及家属资源等服务,让更多残疾人士获得日间照顾及训练的机会,促进他们更好地融入社区,实践"伤健共融"的理念。 自2011年起,特区政府开展《残疾分类分级的评估、登记及发证制度》,社会工作局辖下复康服务综合评估中心接受残疾评估登记证之申请,截至2013年10月25日,共处理了12,521宗申请。 另外,为体现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残疾人士的关怀,社会工作局根据法律向具备获发残疾评估登记证要件或持有残疾评估登记证的澳门特区永久性居民发放残疾津贴。截至2013年10月25日,累计共向15,345人次发放每年一次的残疾津贴。本年度普通残疾津贴金额调升至澳门币6,600元正,特别残疾津贴调升至澳门币13,200元正。另外,符合资格的残疾人士亦享有相关的车资优惠及免费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