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於有参与"澳门城市清洁及垃圾收集清运服务"公开招标的公司就有关判给结果,向中级法院提起中止效力的保全程序及司法上诉,故特区政府依法暂不能与中标公司签署新合同。因此,为确保本澳的城市清洁及垃圾收集清运服务的正常运作,特区政府决定与现有营运公司短期续约,并适时对审理结果作出跟进处理。 特区政府经过公平、公正、公开和严谨的招标和评标工作,并以"先评技术、后审价格"及"价适最优"的评审标准,"澳门城市清洁及垃圾收集清运服务"评审结果已於本年5月公布。鉴於有竞投公司就判给结果向中级法院提起中止效力的保存程序及司法上诉,而法院正审理有关保存程序的请求,特区政府正依法跟进事件,故目前暂不能与中标公司签署新服务合同。 考虑到原合约将於本月31日届满,而城市清洁及垃圾收集清运服务关系到本澳的公共环境卫生、公众利益及旅游城市形象,为确保有关服务的正常运作,特区政府决定以原合约相同条款与现有营运公司短期续约6个月。若政府在有关中止效力的保存程序完结后,依法可具条件开展新服务合同时,亦不排除按该续约合同的规定缩短续约期限,以便开展新的清运服务。 环境保护局与民政总署作为清运服务的监察实体,将继续监督并与营运公司保持沟通,要求营运公司在确保维持本澳清运服务正常运作的同时,亦要充分关注对员工的保障,准确地将最新讯息传递至所有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