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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侦破一宗涉嫌贿选案件


廉政公署侦破一宗涉及第五届立法会选举的贿选案件,共有两名嫌犯涉案,其中一人为社团何姓职员,另一人为黄姓市民,两人怀疑透过承诺提供利益,以影响选民的投票意向,其行为涉嫌触犯「贿选罪」。廉署在掌握充分证据后,於9月11日采取行动,拘捕两名嫌犯,案件已於今日(9月13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廉政公署经调查,发现在社团担任职员的何姓嫌犯於几日前亲自致电其社团会员,要求於投票日支持某候选组别,并通知当日可往某酒楼享用免费餐饮,之后提供免费车辆接载他们前往投票站投票。另外何姓嫌犯亦指使黄姓嫌犯按照他所提供的社团会员联络名单,协助致电名单上的会员。
根据调查所得,两名嫌犯曾致电100多名社团会员,企图藉承诺提供利益以达至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目的,其行为涉嫌触犯《立法会选举法》中所规定的「贿选罪」,两名嫌犯已被移送检察院及刑事起诉法庭处理。廉署将继续深入调查,不排除有更多人涉案受查。
根据《立法会选举法》的规定,贿选罪可被处最高8年徒刑,且不得缓刑,也不得以罚金等其他刑罚代替。贿选代价沉重,切勿以身试法。廉署再次呼吁市民,在参与选举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切勿作出任何违法或违规的行为,以维护选举的廉洁、公平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