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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大厦经济房屋首批业主上楼


房屋局今(22)日起按序安排安顺大厦经济房屋之预约买受人(俗称准业主)办理上楼手续,主要根据签署买卖预约合同的次序安排准业主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支付楼款及领取单位锁匙,家团即日起可作出入住安排。 上楼安排提供一站式服务 房屋局今(22)日举行"安顺大厦首批业主上楼仪式",并特别安排首批安顺大厦准业主在房屋局办理支付楼款手续后,往安顺大厦现场接收单位锁匙及进行参观。 安顺大厦位於路环石排湾马路,毗邻路环石排湾公园,由两座楼宇组成,楼高分别为第I座23层及第II座16层,共提供366个经济房屋单位,分别是一房一厅(T1)单位有18个,两房一厅(T2)单位有300个,三房一厅(T3)单位有48个。因应现时总轮候名单中已没有一房(T1)轮候家团,故是次推出安顺大厦进行经济房屋预配时,没有推出一房单位。 截止8月20日,进行预配的347个安顺大厦的经屋单位中,127个单位之准业主已办理买卖预约合同。参照经济房屋上楼安排之经验,房屋局将根据签署买卖预约合同的次序,安排准业主办理上楼手续,并继续为安顺大厦准业主提供一站式的便民服务,准业主在支付楼款及领取单位锁匙后,可即场办理管理合约缴付相关费用,包括管理按金、准备金(维修基金)及泥头费等费用,并可同时办理水电表及燃气申请。 准业主须遵守装修工程指引 同时,房屋局亦会为每个单位之准业主提供经济房屋装修工程说明(其内载有包括冷气机、窗花、露台及大门铁闸等的安装要求及附上相关图示)、经济房屋小业主须知,以及楼宇防盗及安全设施指引等。同时,房屋局会在现场透过简报形式向准业主介绍上述内容。准业主在领取锁匙后可前往所购单位进行验收,倘准业主提出需对工艺作出改善,应尽快知会房屋局以便作出跟进。 倘单位需进行装修,准业主需向管理公司缴交装修按金,待完成装修工程后,倘经检查并无损毁任何公共设施、设备及未有在公共地方遗下任何污垢后,将会退还装修按金。管理公司亦会定时委派搬运工人到装修单位统一收集装修废料泥头至堆填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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