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8月16日)举行第五次"土地批给公开旁听会",听取申请人介绍於路环邻近竹湾马路一土地上兴建修道院的土地利用方案。为广集民意,以供政府在审批个案前作重要的意见参考,政府自上次旁听会起引入意见收集期,公众即日起至9月14日为期30天内,可透过电邮、传真或邮寄方式就该旁听个案发表意见,政府并会将有关意见陆续上载土地工务运输局网站,供公众查阅。 政府於2008年11月推出"土地批给公开旁听制度",并按照申请个案数量不定期举行旁听会,今日举行的是第五次,也是本年度的第一次。旁听会下午在土地工务运输局18楼举行,出席会议的人员包括:土地工务运输局局长兼土地发展谘询小组协调员贾利安,以及土地发展谘询小组成员:环境保护局局长张绍基;文化局局长代表、文化局文化财产厅厅长张鹊桥;专业人士冯志强和梁颂衍。此外,民政总署代表、园林绿化部代部长张桂达亦有出席。 是次公开旁听的土地利用方案位於路环邻近竹湾马路,申请人於2009年4月向政府以无偿批给形式申请一幅面积约1万5千平方米的批地,并拟在该土地上兴建一所修道院,以及与毗邻一幅属长期租借制度批给、面积约5千平方米、其上已建有避静所及渡假屋的土地合并。 土地工务运输局在接到有关申请后,除相关的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部门进行内部分析外,亦同时谘询了文化局、环境保护局、民政总署、土地发展谘询小组的意见和建议,由於该申请计划很大程度上不符合相关部门的技术要求,例如:发展面积太大会影响山体等,故政府必须对方案进行深入研究。政府分析后,於2010年1月通知申请人,必须遵守政府要求的所有技术条件,申请人於同年7月提交了调整方案,并将申请的批地面积缩减至约1万1千平方米。土地工务运输局再谘询相关部门,并增加了两个谘询部门,包括交通事务局及消防局。申请人其后就方案作出调整,政府经分析认为该项目所处的位置涉及山体及绿化环境,为社会关注且关系到澳门长远利益,故决定将之作公开旁听,让公众能对此项目有及时和深入的了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政府审批部门会综合公众意见作为参考,并按法定程序进行各种专业技术分析后,再决定有关项目是否获批。 为进一步提升讯息公开和透明,推动广大市民对申请个案踊跃发表意见,供政府在审批个案前作重要的意见参考,政府除一如既往,争取尽快将整个旁听会的会议记录上载土地工务运输局网站http://www.dssopt.gov.mo,让没有参与旁听会的市民可获悉相关资讯。同时,继上次旁听会后,再推出意见收集期,为期30天;在8月16日至9月14日期间,公众可透过以下渠道提交意见:电邮到dat@dssopt.gov.mo、传真至2831 3086,或邮寄到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土地工务运输局技术辅助处,并注明就是次旁听个案发表意见(请发表意见的人士提供联络电话,以便政府日后有需要进一步深入了解有关意见时能联络当事人)。 在收集意见期间,土地工务运输局会陆续将公众提交的意见不经修改地原文上载到局方网站,供公众查阅。市民或社团组织所提交的意见不应带有侮辱字句,否则会被删减。而为保障提供意见和建议人士的私隐及避免平台被滥用,上载到网页的意见和建议,只会显示所提出者的姓氏,而不会显示名字,或用"某社团"作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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