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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市民拟举行之数个集会游行活动


本局7月1日接获民政总署通知,本澳一名市民拟於7月3日、6日、10日及13日,於本澳及离岛数个地点及道路发起集会游行活动。经过本局综合分析评估,在配合其依法行使示威集会权利的同时,为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利益及平衡权利,本局根据《基本法》以及按第2/93/M号法律的规定,对有关人士之集会地点和游行路线作修订、否决,以及提出遵守公共秩序的要求,并於今天下午与其活动发起人展开会议,通知本局的决定以及交付具说明之批示。有关集会及游行活动情况如下: 1. 路氹连贯公路之集会活动
活动发起人:一名澳门市民
会议结果:不表态
集会地点:路氹连贯公路之行人公共地方
集会日期:2013年7月3日 (星期三)
集会时间:中午12时至下午2时
上述活动,位处路氹连贯公路,该地交通繁忙,交通流量十分大,而且游客众多,如果在上述地点举行集会活动,必然对市民、游客造成影响,因此集会的地点不得对公共道路上交通、行人、游行及集会人士构成任何危险;需要注意的是,如有关集会在一些向公众开放的私人地方进行,必须获得该地方的业权人或代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若业权人或其代理人提出反对,集会人士必须立即离开该地点。 2. 西望洋花园之集会活动
活动发起人:一名澳门市民
会议结果:书面不同意本局之决定
集会地点:西望洋花园之行人公共地方
集会日期:2013年7月3日、10日、13日
集会时间:下午5时至7时30分 3. 友谊广场出发至西望洋花园之游行活动
游行路线 :经修订之游行路线於友谊广场集合出发,途经约翰四世大马路、苏亚利斯博士大马路、区华利前地、南湾湖景大马路,最后抵达南湾湖水上活动中心。
活动发起人:一名澳门市民
会议结果 :书面不同意本局修订之路线
游行日期 :2013年7月6日 (星期六)
集合时间 :下午3时
起步时间 :下午4时 以上2及3所指集会的所在地点及游行路线末段,位处西望洋山一带,其所处的地势均狭窄陡峭,加上考虑到公共道路的整体安全及畅通、政府主要官员官邸及重要机关位处上址、对具重要性质的设施及往来要员贵宾的保护、旅游运输车辆往来频繁易生危险阻塞、阻碍紧急车辆进出救援等因素,不适宜在西望洋花园及西望洋山一带路段进行集会游行活动;再者集会人士常用扩音器或高喊口号,对该处宅邸群及人员、居民之基本私人生活及安宁构成严重影响。故此,本局不同意有关集会活动在上述地点进行。此外,上述游行期间,警方将因应路面的实际情况,指引游行人士在车道或行人路上行进,尤其一些具有足够空间让游行队伍前进的行人路,活动参与者应遵从警方指示,使活动顺利进行。 在会议中,本局向出席会议的游行发起人作出以下提醒:
- 应自觉维持队伍在整个过程中的秩序,确保活动有序守规地进行;
- 控制参与人士的情绪,避免出现过激行为;
- 理性表达诉求,免受外来人士干扰、煽动或教唆;
- 注意同行的长者及小童的安全,将其安排在队伍较安全的位置,避免安置其在队伍的前方;
- 游行期间禁止燃烧物品,以免造成意外或引致游行秩序混乱;
- 注意天气变化,做好个人保护措施;
- 游行必须在和平及合法的情况下进行,包括遵守集会示威法及国旗法。 澳门治安警察局一直以来对於集会游行的秩序及安全均十分重视,并将於游行当日,派出适量之警员维持人群及交通的秩序。本局呼吁上述活动的游行发起人及参与者,有关活动必须在合法及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且尽量减少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影响;而参与游行之人士应遵循本局修订后之路线行进。广大市民如当时途经上述地点,请对在场警员的指示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