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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完成初步点票


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届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的投票程序已经完结,共有4,505位代表法人选民的合资格投票人进行投票,总体投票率82.69%。各界别、界别分组的选委候选人得票名单详见附件。 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今(29)晚11时公布初步点票结果,共有4,237张有效票,占已投选票的94.05%,空白票和废票则分别为70张和198张。 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法》规定,在完成全部选举程序的选委会委员选举日之翌日,总核算委员会将开始对选委会委员选举日的初步核算结果进行总核算,总核算结果由总核算委员会主席宣布,并随即在行政公职局办公设施内以告示公布。 选委会委员选举结果会在总核算工作完成日之后两日内,送交终审法院,管委会在收到经终审法院核实的选举结果副本后三日内,把载有全体选委会委员的名单公布於《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 由400人组成的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其委员界别和界别分组的名额分配,以及选委选举情况如下: 第一界别工商、金融界,名额分配为120人,该界别为「等额」选举。 第二界别,由文化界、教育界、专业界及体育界4个界别分组组成,名额共有115人:
-文化界名额26人,该界别分组为「等额」选举;
-教育界名额29人,该界别分组为「超额」选举,超额2名;
-专业界名额43人,该界别分组为「等额」选举;
-体育界名额17人,该界别分组为「超额」选举,超额2名。 第三界别,由劳工界、社会服务界、宗教界3个界别分组组成,名额共有115人:
-劳工界名额59人,该界别分组为「超额」选举,超额4名;
-社会服务界名额50人,该界别分组为「等额」选举;
-宗教界:天主教代表名额2人、佛教代表名额2人、基督教代表名额1人、道教代表名额1人,各宗教界代表自行协商。 第四界别,由立法会议员、澳门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及专业界及澳门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组成,名额共有50人:
-立法会议员的代表,22人(自行选举产生);
-澳门地区全国人大代表,12人(当然委员);
-澳门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16人(自行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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