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区政府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巴士服务稳定的原则下,落实由澳门新时代公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新时代公司")承接原维澳莲运营运之巴士服务,即道路集体客运公共服务—第二标段及第五标段,由2014年7月1日起,为期三年。 巴士是广大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为确保巴士服务不中断,特区政府在处理维澳莲运破产这公共危机事件上,坚守保障巴士服务稳定和员工平稳过渡,并参照廉政公署对巴士服务合同提出的意见,於今年6月30日租赁维澳莲运资产期限内完成符合公共服务批给制度情况下,以直接磋商的方式寻找具备适当经营能力的公司承接维澳莲运营运之标段,以确保巴士服务回复正常运作。 在寻找营运公司的过程中,考虑拥有在本澳从事陆路客运服务的技术能力和适当经验为重要依据,同时在遵循承接维澳莲运的车辆及设备,以及确保维澳莲运原有员工的薪酬福利不变原则下,经过分析、磋商和谈判,特区政府最终落实以公共服务批给制度,将有关道路集体客运公共服务—第二标段及第五标段批给予新时代公司,并於今日(10日)签署批给合同。 合同遵循公共服务批给制度结合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模式
新时代公司由澳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南光实业有限公司及澳门汽车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组成。参照廉政公署意见,新批给合同遵循公共服务批给制度,政府除於营运公司派驻代表外,营运公司须依法每年公布财务状况,并在营运出现问题时,政府可依法接管及设有相关财产归属安排。 新批给合同结合旧有专营时期的批给合同和新巴士服务模式之优点,贯彻"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特区政府维持对巴士路线的开辟、设计及调整、服务班次等主导权,并继续实施低票价及转乘优惠政策。根据公共服务批给制度,特区政府不再向营运公司支付服务费,同时,票款收入归营运公司。基於特区政府推行低票价政策,票款不足以支持公司营运,为保障服务稳定,特区政府根据第3/90/M号法律有关规定,向营运公司提供一定的财政援助。 财政援助设有上限 利润规管只扣不补
财政援助以"服务价值"与"票款收入"之差计算。其中,目前起始的"服务价值"是参考现时市场经营成本、两年的通胀情况,以及政府接管维澳莲运期间收集之实际营运数据订定,并已考虑合理利润之因素;而"票款收入"则是按照过去两年维澳莲运营运期间之巴士票款收入水平计算,财政援助总原则是不应高於政府接管维澳莲运期间的营运所需。财政援助会对应营运公司的服务量,并以实报实销方式发放;而即使营运公司实际票收较预期有所增减,亦不影响政府当期支付的财政援助,营运公司仍须承担票款收入的压力和风险。 财政援助设定上限,当每年度按规制成本指引计算后,营运公司的营运收入及转让资产收入超出营运成本3%之上限时,将会扣减超额部份,但出现亏损时,政府不会补贴,以确保公帑的合理使用。 按年评估财政援助 稳定巴士服务营运
为保障巴士服务稳定,财政援助须定期检讨和调整,营运公司可於2016年及2017年提出调整财政援助之申请,政府将参照过往营运成本、综合消费物价指数、陆路运输业全职有薪酬雇员的平均薪酬及车用轻柴油平均定价变动的情况,3%在内的财政援助上限,计算出新的服务价值,并按过往实际票款收入计算新的票款收入预计值,得出财政援助的调整幅度。 设立奖惩机制 与服务评鉴挂勾
财政援助的支付与服务评鉴挂勾,当营运公司之服务评监结果低於60分,惩处将於每月之财政援助中即时扣减,直至下一期评鉴结果出台;而当营运公司之服务评监结果等於80分或以上,将调整财政援助之上限,藉此透过奖惩机制激励营运公司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另外,新批给合同亦会按不同情况设定对营运公司进行罚款、单方解除合同等处理安排,以保障营运公司的服务质素。 随着新批给合同的签署,政府将全力推进、监督及协调新时代公司做好员工及营运的过渡工作,保障相关巴士服务平稳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