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邻近九澳高顶马路、位於石矿场东南侧的一幅特区土地在政府收回后,被人重新非法占用,且未见收敛迹象,政府发现后已於年前向检察院提出检举。政府再三重申,特区土地属国家所有,土地对澳门可持续发展十分重要,政府绝不容许非法霸占公地、破坏山体等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占地行为,定必以强硬手段加以遏止,尤其针对闯入及重新非法占用已收回特区土地的行为属刑事罪行,可被处以徒刑,切勿以身试法。 政府近年雷厉风行打击霸地,有关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自2009年3月采取跨部门清迁土地行动至今,政府已成功收回55幅被非法占用的特区土地,土地面积合共23万多平方米。 然而,在政府三令五申下,仍有人试图挑战法律。邻近九澳高顶马路、位於石矿场东南侧的一幅土地於年前被发现遭非法占用,政府於2011年透过跨部门行动成功收回并围网标明为特区土地。但政府人员其后於2012年到该地段巡查时,却发现现场部分围网被人自行拆除,部分土地亦被人闯入及重新非法占用放置大量建筑机械、弃置车辆、货柜及杂物等。为此,有关部门已随即向检察院检举,并展开程序跟进。 期间,政府再派员跟进该地段被非法占用的情况,发现上述的违法行为未有收敛;地段内的部分土地被人重新安装金属围板、金属围网,并放置货柜、建筑机械、建筑材料等杂物及建有棚屋。 政府已多次强调,土地对澳门的可持续发展相当重要,政府打击霸地及非法工程的工作和决心从未松懈且绝不手软,尤其决不容忍及绝不姑息重新非法占用已收回特区土地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典》第185条规定:未经有权限者(行政当局)同意或许可,任何设有围障且公众不可自由进入之地方者,可被处以徒刑。政府一经发现,定必提出检举,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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