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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撤回主要官员离任保障法案 公开谘询聚共识冀完善制度建设


行政长官崔世安今(29)日在行政会新闻发布会上宣布,经过行政会反覆深入讨论后,特区政府决定撤回《候任、现任及离任行政长官及主要官员的保障制度》法案,并将整理各界意见,制定谘询文本,就法案进行公开谘询,听取民意,寻求凝聚社会最大的共识,与居民共同以参与者的身份完善特区制度建设。 他表示,今天正式致函立法会,提出撤回《候任、现任及离任行政长官及主要官员的保障制度》法案。他强调,政府提出法案之目的在於更好进行特区的制度建设;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是整个特区政府中的重要组成部份,但特区政府已运作15年,有关的保障制度却长期空白,因此有需要建立。至於保障制度内容,既要符合广大居民的诉求,亦要符合制度建设应包含的要件,相信仍有宽阔的空间可以研究讨论。 对於《候任、现任及离任行政长官及主要官员的保障制度》法案,社会上出现很多不同意见,崔世安表示,政府注意到社会对法案的意见存有重大分歧,包括近期居民以合法、理性的方式,两度表达希望政府撤回法案的诉求,同时,社会上亦有关心和支持法案的意见。 他续说,不希望重大分歧在本澳社会延续下去,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政府期望通过多听意见和公开谘询的方式,将力量重新凝聚起来,让大家一齐以参与者身份去建设制度。 他指出,行政法务司司长及其团队,会随即整理各界对《候任、现任及离任行政长官及主要官员的保障制度》法案的意见,并制定公开谘询的文本,并以充分的谘询渠道让各界发表意见;特区政府定会抱持开放的态度去进行建设制度的工作。 至於法案中有关刑事豁免的条文,崔世安认为,行政长官作为地区的最高负责人和地区首长,对中央政府负责,在任期间是否应有某种法律制度保护其执行工作,确实值得研究,就如基本法及相关制度中也有规定保障立法议员。陈丽敏司长过去已跟中央作充分沟通,因此不是凌驾中央的做法。他强调,有关保障并非代表行政长官在任期内,作出刑事违法行为而不被追究。他表示,在往后的公开谘询中,大家可以共同讨论这个议题,他个人是抱持非常开放的态度。 崔世安又向传媒透露,在政府向立法会提交法案修订文本时,他已决定,倘保障制度得以建立,将全数捐出因制度而获得的相应保障款项,并且就此联络了6个慈善机构和教育团体。他强调,作为主要官员保障制度的建设者,他个人不会收取此制度赋予的任何款项。 此外,崔世安又表示,是次社会对法案的意见出现重大分歧,还引申了政府施政在某些部份要寻找不足,作出检讨的体会。他认为,作为负责任政府一定要面对问题,并以谦卑之心去检视不足,务求为市民服务,以民为本;同时,希望延续澳门的优良传统,一起建设和谐社会,大家共同以参与者身份去建设澳门。 他指出,行政当局经过深刻讨论和检讨后,认为政府做得不足,未来需改进的有几个方面:以多层次方式去解说政府的政策和法律提案;多听意见和进行谘询;建立更好、更配合现况的收集意见方式。最终希望在多听意见和广泛谘询后,能凝聚社会更大共识,收窄分歧。 崔世安续道,政府会好好检视与广大居民间的沟通渠道,做到多点支撑,并要与时俱进,以多样方式接触市民,聆听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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