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今天(2014年5月26日)举办了"公共登记库资料的使用"专题讲座,由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杨崇蔚副主任及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郭美玲首席律师分别以"个人资料保护与公共部门资料的再使用"、"使用从公共领域收集的个人资料"为题作了专题发言,并解答出席人士的提问。本澳逾百名公共部门个人资料保护专责人员出席了讲座。 陈海帆主任在致辞时表示,澳门有很多公开资料库能查阅到别人的个人资料,并非侵犯了当事人的私隐权,而是为了保障其他利益。个人的私隐权并非絶对的,当与其他权利有冲突时必须作出平衡。公共资料库的个人资料再使用并非毫无限制,也必须根据《个人资料保护法》的规定来处理,我们可借鉴香港的宝贵经验,以确保对公共资料库的资料再使用时能有效地保障市民的私隐权。 讲座中,郭美玲首席律师详细介绍了香港在使用公共领域收集个人资料的情况及分享处理相关个案的经验。其后,杨崇蔚副主任阐述了个人资料保护与公共部门资料的再使用,使出席者了解到如何处理才能符合《个人资料保护法》的规定。 其后,多个公共部门的代表也分享了在实务中处理公共资料库的经验,让出席者获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