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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男子酒后伤人致命被检控


检察院日前完成2013年末发生的一名内地男子酒后伤人致命案的侦讯检控工作,依法对涉案的一名被告人以涉嫌触犯普通伤害他人身体引致死亡罪提出控诉。 案情显示,涉案的一名内地男子张某、37岁。2013年12月1日淩晨3点30分许,被告人张某先后在本澳两家餐厅连续饮酒3个多小时后,已有醉意并滋扰餐厅的店员,被东主着其离开。嫌疑人随后独自途径63岁的被害男子陈某的水果档,骚扰光顾店中的两名年青女子,致使两名女子受惊离去。被害人见状,上前要求被告张某离开摊档范围,张某不予理会,大声喧闹、捣乱,用身体迫近被害人,被害人见被告带有醉意,随即伸手阻挡被告接近,被告张某突然发狂挥双拳强烈殴打攻击被害人头部及身体,面对突袭,被害人后退躲闪,被告又用脚踢中被害人身体,被害人失去平衡跌倒在地。经送医院抢救后不治身亡。嫌疑人张某被衆人制服后送交治安警,张某自称嗜赌,因输钱流落澳门,已非法逗留半年之久。 承办检察官分析案情及证据后,认爲有强烈迹象显示,上述案件的被告人张某酒后寻衅滋事,无故骚扰顾客,影响摊档生意,并用武力伤害被害人身体,至被害人跌倒诱发急病最终死亡。其行爲触犯《刑法典》139条之伤害他人身体引致死亡罪,故依法对上述被告提出控诉,案件已移送法院排期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