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青局与卫生局关注一宗怀疑学生过量服用鱼肝油丸的个案。本年4月30日,一名小一学生怀疑因服用过量鱼肝油丸不适,而由家长送往仁伯爵综合医院急诊就医,家长表示有关产品由某机构透过学校免费派发。教青局接获通报后,即时联络有关学校,并要求校方通知所有家长,小心服用有关产品。教青局要求所有学校遵守卫生部门提供的专业指引。 卫生局表示,鱼肝油含有脂溶性的维生素A及D。虽然维生素A对於人体健康非常重要,缺乏维生素A可能会引起儿童发育不良、乾眼病及夜盲症等,但儿童若在短时间内或长期服用高剂量的维生素 A可能会导致急性或慢性中毒,导致胃痛、肚泻、呕吐、头痛、肝脏肥大和视力模糊等症状,急性者可能会出现脱皮。非油性的维生素 A 产品 (如可咀嚼的鱼肝油丸) 的效力较强,儿童持续数星期每天服用每公斤体重 670 IU 维生素 A 便有可能中毒。假如每粒肝油丸含有 2000 IU 维生素 A ,一名体重20公斤的小朋友持续数星期每天服用约 6-7粒便有慢性中毒的危险。儿童缺乏维生素 D 有可能引致佝偻病及影响体内钙质和磷质水平,继而引起并发问题,但长期摄取过量会引致高血钙症和其他并发问题。因此,卫生局呼吁居民,服用相关产品时必须按产品包装上的用量或遵循医嘱使用,以免过量服用而产生不良反应。 维生素 A及D可以从多种食物摄取,维生素D可由皮肤在阳光下自然合成,儿童只要饮食均衡,可无需额外补充上述维生素。卫生局呼吁居民为儿童选购含有维生素 A及D 的制剂或保健食品时,必须考虑儿童是否有补充的需要,如有疑问,应询问医生或药剂师的意见。另外,居民亦应小心存放含维生素A及D的制剂,以免儿童自行及过量服食。 此外,现行法规规定,只有获卫生局发牌的机构或药物业商号(如药房及药行)才可向公众供应药物,违反者可被科处澳门币4,000至12,000元,倘将药物视作食品或专以孩童为对象作广告宣传,可被科处澳门币20,000至50,000元。按现行分类规定,倘鱼肝油制剂中所建议维生素A及维生素D的每日服用总剂量分别超出10000 IU (国际单位)及400IU,又或有关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中标示有治疗或预防疾病的适应症,则被分类为药物。 由於有关产品一旦过量摄取会危害健康,教青局和卫生局敦促学校不应向学生派发同类产品及任何其他药物,以免影响学生健康及触犯本澳有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