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止3月底,政府共收到24宗关於路环旧市区土地批给之申请,当中5个申请已获批,目前仍跟进的申请个案共有10个,当中6个初步已通过审批资格并进入下一阶段审批程序。 为协助路环旧市区居民提升生活质素,创造该区的营商空间,土地工务运输局2009年8月实施了"路环旧市区详细建设规划",并於同年10月率先推出"路环旧市区土地批给申请计划"。政府推出有关"计划"的目的,是为有序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按照现行法律,并符合城市规划、文化部门要求及所有现行建筑条例的前提下,透过免公开竞投土地批给,让特区政府成立前已持续居住在路环旧市区而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居民,继续在原址居住或商住。 计划自推出至今,政府合共收到24宗土地批给之申请。最近,政府再批出一个路环旧市区土地批给之申请,有关个案位於路环中街,详情并已刊登於《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公报》内。连同之前已批出的个案,目前已有5个申请获批,位置分别位於田畔里、中街、石街及新利街。 现时政府仍在跟进的申请个案共有10个,当中4个申请须作进一步分析的工作。至於初步已通过审批资格并进入下一阶段审批程序的6个申请中,有5个已分别於今年2月和3月进行了公示,预计下月可完成公示程序。 而进行公示的目的,是为保障原居民的权益。政府在收集申请者的证明文件时也相对严谨,并须确定没有使用权纠纷存在,在作出批给前,会在路环居民大会堂及申请土地位置张贴关於申请的公告,供公众知悉,务求公正地处理土地批给的申请,最终达至保障原居民居住权等目的。 为加快审批申请,政府会以"特事特办"方式处理申请。基於"计划"涉及的
范围具有社会及文化保育价值,故居民提交的建筑计划除了要符合建筑条例及城市规划外,亦须谘询文化部门的意见。但政府会总结审批经验,优化审批工作。 至於有9个申请不被进一步跟进的原因,有部份是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有部份则因非法工程或涉及使用权纠纷等而要暂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