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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港澳研究中心与澳门检察律政学会签署合作协议书


清华大学港澳研究中心与澳门检察律政学会於三月二十七日在澳门检察院总部多功能室签署"清华大学研究中心与澳门检察律政学会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共同举办学术交流活动、开展课题研究、扩大人员交流、交换研究资料等,藉此进一步促进与深化双方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合作协议由澳门检察律政学会黎建恩秘书长和清华大学港澳研究中心赵庆刚副主任代表签署。仪式上,清华大学港澳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吴敏生及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宇扬分别於仪式上致辞,随着两地经济迅速发展,均面临着很多需要重新探讨的问题,名誉主任吴敏生期望藉着双方签署合作协议,提升双方未来的人员交流,推进社会健康发展。蒋宇扬副主任期望,在现有的经济发展的模式上,进一步完善社会建设,尤其是从法律完善经济服务等领域,藉此加强两地的制度建设和法律建设,进一步推动国家迈向国际化。
最后,澳门检察律政学会会长何超明检察长致辞时表示,该份协议对双方都具有重要意义,是研究人员与研究对象的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协议为双方搭建合作平台,有助令研究中心的项目更多元化,开阔研究人员的眼界,提升研究中心的科研水平,改善教学质量。希望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早日取得合作成果。
出席是次签署仪式的嘉宾包括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宇扬、清华大学港澳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吴敏生教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秘书长翟忠泰、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党委专职书记朱瑛、清华大学港澳研究中心副主任赵庆刚教授,以及澳门检察律政学会会长何超明检察长、秘书长黎建恩主任、理事刘因之检察官等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