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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肆负责人涉嫌行贿公务人员被廉署拘捕


廉政公署完成一宗涉嫌行贿公务人员案件的调查工作,两名涉案人为本澳一间食肆的负责人,怀疑行贿正在执行职务的民政总署人员,以图顺利通过食肆油烟排放检测,其行为涉嫌触犯《刑法典》所规范的行贿罪,案件经已移送检察院处理。 廉政公署早前接获民署的举报,指怀疑有人行贿公务人员。经调查,一间位於本澳中区的食肆因排烟问题而被投诉,民署遂派员检测食肆的排烟系统,结果显示为不合格。民署要求食肆作出改善,否则有可能被罚款、甚至停业维修。早前,民署再派员跟进,并即场在食肆内抽取油烟样本复检。期间,食肆负责人怀疑向在场执行职务的两名民署人员提供现金利是,但遭到拒绝。惟其中一名民署人员其后发现裤袋内有一封利是,於是揭发事件。 廉署接报后随即将涉案人士带走调查,发现两名嫌犯意图向民署人员提供内有9张面额500元现钞、合共澳门币4,500元的利是,以影响检测结果,两人涉嫌触犯《刑法典》中的行贿罪。调查期间,有人承认控罪。 根据《刑法典》的规定,行贿公务人员可被处最高三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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