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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成业主尽早就善丰花园事件提起司法诉讼


自从2013年10月善丰花园的业主代表在与行政长官的会面中,确定了提起司法诉讼和商讨重建可行性方案双轨并行的工作方向后,特区政府成立了善丰花园事件"跟进小组",与业主代表每个星期定期开会商讨有关事宜。 由於"跟进小组"及善丰花园业主代表皆认为研究透过司法诉讼追讨赔偿的问题具有迫切性,所以在2013年11月6日的第二次会议至12月11日的第六次会议中,如何提起司法诉讼一直是讨论的重点之一。应业主代表的要求,"跟进小组"介绍了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以及不同的诉讼方式所涉及的司法费用等问题。考虑到在有关的诉讼中政府部门可能成为潜在的被告,因此"跟进小组"自开始便表明特区政府不可能代替业主打官司,也不能向业主提供引导性的意见,但会积极配合业主展开诉讼,提供必要的书证或人证。此外,考虑到上述事件涉及复杂的司法诉讼和业主们所处的情况,欧安利律师同意在不收取服务费的情况下向业主提供法律分析和跟进诉讼的服务,并就有关事件与小业主召开会议进行商讨。 对於业主所关心的提起诉讼的对象问题,"跟进小组"表示根据2013年香港大学教授所作的善丰事件的初步调查报告已经可以推断出事件的责任人,但鉴於业主代表认为调查报告不够全面,因此政府委托澳门大学联同其他地区的专家学者成立专家组,对善丰花园及旁边的地盘进行全面的补充性调查,以便再次从技术层面进一步分析此次事件的责任人,方便业主针对责任人提起司法诉讼。此次全面调查的内容和方式得到了业主代表的认同,且在调查取样过程中得到了大部分业主的支持和配合,但是由於地铺业主不接受社会工作局提出的补助金额的建议,不准许专家团队进入地铺调查取样,从而造成调查工作出现延误。 对於业主所关心的提起司法诉讼的费用问题,"跟进小组"从2013年11月13日第三次会议开始,便主动向业主代表介绍了有关司法援助的制度,详细解释了申请法援的条件和目的,在多次会议中就业主申请法援的方式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分析,并将有关如何申请法援的宣传单张交给业主代表,以便提供给其他业主参考。 近日部分善丰花园业主透过传媒表示,如果提起司法诉讼需要先行缴纳800万诉讼费,"跟进小组"认为可能存在一定的误解,因为按照澳门现行诉讼费的计算标准,如果透过诉讼追讨赔偿的金额为一亿元,则有关诉讼的司法费约为21.5万元,提起诉讼时所需要缴纳的预付金约为5.3万元。当然诉讼追讨的赔偿金额越高,诉讼费及预付金便越多,因此提出的诉讼赔偿金额也需要合情合理,但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缴纳800万的预付金,因为这等同於所追讨的诉讼赔偿金额将达到160亿元。 "跟进小组"再次重申,为能向责任人依法追讨赔偿,善丰花园的业主需要尽快就提起司法诉讼达成共识,应该抓紧事件同代表律师沟通,共同商定诉讼方式和诉讼策略。澳门大学对善丰花园事件进行的全面调查报告将在本月完成,只要业主达成共识,届时即可以此作为提起司法诉讼的重要依据。此外,业主代表可随时前往位於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楼一楼的司法援助委员会接待处,具体了解申请司法援助的事宜。"跟进小组"将继续同业主代表保持沟通,共同协助业主早日将事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