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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一季共发现1,524宗违法个案 卫生局呼吁业界遵守《控烟法》和《控酒法》规定

控烟酒监察人员对场所进行巡查

卫生局遵循控烟与控酒并行防控策略,持续巡查各类场所,与各监察部门共同执行《控烟法》和《控酒法》规定。透过持续优化巡查方式,于本年度1至3月卫生局监察人员合共巡查场所65,548次,平均每日巡查728次,第一季共发现1,524宗违法个案。

控烟方面,卫生局、治安警察局、市政署、博彩监察协调局及海关等部门共发现1,459宗违法吸烟、43宗携带电子烟出入境,以及22宗涉嫌违反《控烟法》其他规定的个案,包括:没有在法律规定的地点张贴禁烟标志、销售烟草制品的地点没有张贴禁止售卖烟草制品予未满18岁人士的告示等。另外,发现违法吸烟个案最多的场所类别分别是娱乐场(共254宗,占17.4%)、食肆(共245宗,占16.8%)、集体客运车辆站点(共192宗,占13.2%)等。当中,卫生局联合博彩监察协调局对全澳娱乐场巡查了163次,共发现254宗违法吸烟个案。

控酒方面,2026年第一季共录得2宗涉嫌违反《控酒法》个案,包括涉及销售或提供酒精饮料的场所,在展示酒精饮料广告时未以中葡英三语标明警语、未依法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或提供酒精饮料的标志、自助服务场所未划分并清晰标示酒精与非酒精饮料区域等,有关个案已开立卷宗跟进。

近期控烟酒监察人员巡查时发现,有商户销售名称中含有 “雪茄”二字的雪茄形蛋卷,此等行为涉嫌违反《控烟法》第十八条禁止生产及销售呈烟草制品状或带有烟草商标识别标志的游戏用具、玩具、电子游戏、食品或糖果的规定,已就有关个案开立卷宗跟进。违反上述条例者,将可被科处2万至20万澳门元罚款。

卫生局再次提醒,无论透过实体店铺还是网上平台或以任何形式发布烟草制品广告、宣传及促销均属违法,商户应严格遵守《控烟法》规定以避免触犯法例;若活动涉及酒精饮料及其广告也须遵守《控酒法》相关规定;对法例内容有任何疑问应主动向有关部门查询或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切勿心存侥幸。

若需索取相关资料,可于卫生局控烟资讯网(https://www.ssm.gov.mo/apps1/smokefree/ch.aspx#clg3504)及控酒资讯网(https://www.ssm.gov.mo/apps1/alcoholcontrol/ch.aspx#clg27914)下载,或致电举报及查询热线2855 6789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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