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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残疾人权利公约》第四及第五次合并履约报告收集公众意见


中央人民政府将向联合国提交关于《残疾人权利公约》(下称“《公约》”)的第四及第五次合并履约报告。澳门特区政府因《公约》适用于澳门而须向中央政府提交履约报告,以作为我国报告的组成部分,并由中央政府统一向联合国提交。

澳门特区政府正开展上述报告的撰写工作,当中将主要阐述澳门特区政府自提交上一份报告以来为履行《公约》的各项规定而采取的立法或行政措施,以及为落实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在上一轮审议中所提出的结论性意见或建议而采取的行动和取得的进展等。报告内容涵盖的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社团于2026年5月11日前,透过以下方式就报告的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邮寄/亲临:澳门宋玉生广场398号中航大厦21楼

传真:28228210

电邮:info@dsaj.gov.mo

关于澳门特区政府以往提交的《公约》履约报告及相关审议的结论性意见等资料,请参阅法务局网页:https://www.dsaj.gov.mo/dept/dadidir_tc.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