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交通安全行动


为落实交通安全出行的理念,提高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意识,治安警察局交通厅人员继续关注人车的有序通行情况,在澳门巴坡沙大马路交通干道上针对行人违规横过马路行为进行交通安全行动。 根据本局数据显示,在2013年对违规横过马路之行人共发出1,324宗检控,当中首两月占31宗检控,而在2014年首两月则有528宗检控,违规情况大多是行人不使用行人天桥或隧道等过路设施、攀越路沿围栏或穿过车行道中央分道带、又或不遵守交通灯讯号的人行横道上通过马路;另一方面,2013年共发生15,077宗交通意外,涉及行人的占657宗,而在2014年首两月,则有2,444宗,涉及行人的占120宗,数字显示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意识仍有待提升。故此,交通厅将继续透过宣、教、检三管齐下,与相关政府部门、交通业界、社团和学校等进行交通安全讲座或活动,组织宣传小队在本澳各区派发和介绍交通安全单张和小册子,以及不定时在澳门各区交通干道上采取执法行动。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在50公尺距离内有相关过路设施而行人不使用,可被科处罚款澳门币300元。治安警察局在此呼吁,市民大众时刻皆应遵守交通规则,勿贪一时之快罔顾自身以至道路上其他使用者的安全。行人应使用交通设施横过马路,驾驶者亦应礼让行人,在行车期间注意车速及保持安全距离。人车礼让,安全出行。

查看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