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跨部门今日(17日)联合展开本年首个被占土地的清迁工作,涉及的土地位於青洲区,合共面积约7,800平方米,相当於一个足球场大小。收回的土地将用来开辟道路及优化下水道管网,改善该区卫生和交通环境,以配合青洲区发展需要。有关土地涉及不同的占用人,主要用作停放运送燃料的空载车辆及摆放建筑材料用途,建有以锌铁砖墙为主的构筑物。虽有部分占用人配合在行动前主动清迁,但仍有部分土地涉及不知名的占用人,故政府采取行动回收土地,架设围网。连同今次行动的两幅土地,政府近四年来收回土地共56幅,面积合共23万多平方米。 收回土地配合青洲发展
今次行动清迁的土地位於青洲河边马路、天竹巷、山茶街及青洲新马路之间,主要的一幅邻近临时燃料中途仓及万成工业大厦,另一幅则较小,为一段非正式的小路。随着青洲区内多个大型住宅楼宇尤其是经屋和社屋群的落成,区内的居住人口增加,社区以至商业活动更趋活跃,对强化区内的社会设施以及基础建设之需求随之上升,因此,政府有必要收回有关被占用的土地,用作开辟道路、改善区内下水管道等,以配合该区包括粤澳新通道在内的发展规划。 土地工务运输局稽查人员在进行日常巡查工作时发现该地段上建有多个构筑物,有些以锌铁、铝窗及砖墙组成,其馀地方亦放置了货柜、建材、停泊工程机械及私家车等。经调查后发现,土地情况相当复杂,涉及至少五个不同的占用人,有个别土地占用人曾获政府临时占用准照,惟已超过使用期限。当中三个占用者均为石油气公司,将土地主要用作停放运送燃料的空载车辆之用。 清地获部分占用人配合
局方其后刊登预审告示,要求占用人在限期前必须腾空土地,将土地归还特区政府。之后政府再刊登最终决定通知,要求占用人在限期内迁离所占用的地段。期间,有占用人表现出合作的姿态,在告示刊登后已申请清迁土地上的物品及清拆构筑物,政府对此表示欢迎。 政府今日展开跨部门行动,清迁有关占地及架设围网,而由於行动前其他占用人亦陆续腾空土地,因此行动过程大致顺利。 新法加罚款引入违令罪
自2009年3月至今,政府已成功收回56幅被非法占用的政府土地,土地面积合共逾23万3千多平方米。已收回的土地主要用来兴建公屋、社会设施、开辟道路、山体维护及绿化等。 新《土地法》将於3月1日正式实施,明确了土地工务运输局定期监察土地的状况,并举报所发现的违法占用及本法所定的其他违法行为,相关人士不得阻止土地工务运输局的监察人员进入任何非属私有土地的土地。 为加强打击非法占用土地,新法引入属刑事罪行的违令罪,大幅调高对故意非法占用属公产或私产土地的行为人可科处的罚款,将罚款与被占用的土地面积挂鈎,罚款金额最高可达澳门币300万元。除罚款外,若由政府执行驣空土地的命令,则腾空费用及保存文件和动产的费用均由违反命令的人承担,并须在政府指定的期间及地点缴交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