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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法》公众说明会下周六举行 下周一起接受公众报名


《城市规划法》将於下月一日起正式生效,为让公众更好地了解该法案的主要内容,土地工务运输局将於下周六(2月22日)下午3时於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电力公司对面)5楼多功能厅举行《城市规划法》公众说明会,有兴趣的市民可於下周一至四(2月17日至20日)的办公时间内致电工务局服务中心:8590-3800报名留座。 城市规划作为统筹协调城市空间资源配置、落实城市的发展定位、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倡导与维护公共利益及平衡公共和私人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必须有一套良好的法律制度去保障,《城市规划法》於去年8月获立法会细则性通过,并将於今年3月1日与《土地法》及《文化遗产保护法》同步实施。 《城市规划法》明确了城市规划编制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意见收集、公众参与、谘询、核准、公布及修改等一系列重要流程,重整原本分散的职能与程序制度;同时,亦规定设立城市规划委员会,作为在城市规划编制、实施、检讨及修改程序的谘询机构,而对於城市规划的编制、检讨、修改、核准、公布、公众參与的程序亦作出了详细规定。 《城市规划法》对本澳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和未来发展均起着关键的重要作用,与民生息息相关。为让公众更好地了解该法案的主要内容,土地工务运输局将於本月22日下午3时於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电力公司对面)5楼多功能厅举行《城市规划法》公众说明会,并即场解答与会者提问,欢迎有兴趣的市民报名出席。而鉴於场地空间限制,有兴趣的市民需於本月17日至20日的办公时间内(09:00-17:45)致电工务局服务中心:8590-3800报名留座,报名时并需提供姓名及联络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