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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揭一售假美容面膜供应商 拘两男店东


澳门海关接获一知名美容产品权利人举报,指位於澳门北区某药房涉嫌售卖假冒知名美容品牌面膜。海关知识产权厅收到举报资料后,立即展开调查,并迅速采取行动,拘涉嫌售假美容面膜供应商两男店东,并将送交检察院处理。 於二月十二日,海关知识产权厅侦查人员在获得品牌权利人代表协助下,随即对相关店铺采取行动,同时即场作鉴定举证工作。由於涉案店铺为药房,涉案货物并为个人贴身用品,海关遂与卫生局药物事务厅稽查人员作联合巡查行动,在涉案店铺内查获一批伪冒「我的美丽日记」品牌面膜,侦查人员随后并稽查全澳各区共十四个地点,揭发一位於南区批发店供应商,将涉嫌假冒美容面膜产品批发予相关药房分销。侦查人员邀请涉案供应商两名店东前往海关总部协助调查。据初步调查显示,有关侵权物品从外地购入,面膜入货价格约为十二元澳门币,批发价格为二十四元澳门币,零售价则为四十九元澳门币。而案中被扣押的侵权物品经核实有关品牌商标已在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作出合法注册登记,经权利人鉴定后发现内外包装多处与原品牌产品不符,并确认为假冒货品。 两名男嫌犯分别姓许及姓谭,年龄为五十二岁及六十岁,均为本地居民,在外地订购假冒面膜批发予全澳各区店铺出售图利。海关将以第九七/九九/M号法令《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第二百九十二条(将产品或物品出售、流通或隐藏),及第六/九六/M号法律《妨害公共卫生及经济之违法行为之法律制度》第二十八条第一款a)项(货物欺诈)所指之犯罪,控告该两名人士,并送交检察院处理,一经定罪,将处以最高五年徒刑或科最高六百日罚金。 海关侦查人员在搜证时追根索源,一举揭露负责供货的上游供应商,堵塞了销售批发该侵权物品的渠道,故暂未在澳门市面再发现有该品牌美容面膜假货。海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有关供应商在批发予零售药房的零售价同正货之售价相若,此为混淆视听,以假乱真,将假货当成真货卖,而相关零售药房有否上下配合,则有待进一步查核。是次案件所涉的假冒货品乃与市民大众息息相关的个人日常贴身护理用品。假冒面膜之成分一旦不合格,或会对皮肤造成一定的伤害。购买了这些质量无保证的假冒物品,消费者不单只是金钱上的损失,严重的还会令身体及皮肤受到伤害。 海关强调,售卖侵权物品的店员和店主,如果为谋取利益而误导消费者,尤其是不顾他人健康而售卖假冒商品的,海关一定以严谨的态度作出有力的打击。希望各业界人士珍惜前途,切勿以身试法。 市民如发现有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资料,请即与澳门海关联络,电子邮件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时举报热线,电话:(八五三)二八九六 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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