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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登记制度实施逾四年 有效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持续巡查外卖店保障食安及卫生要求

市政署持续加强对从事外卖食品场所的食安监管,强化场所卫生要求。《外卖食品活动场所的登记制度》自2021年生效,截至今年5月中,本澳持有有效登记证明的外卖店共有4,267间,四年来共发现26间外卖店未获发登记证明已向公众开放的违法行为,依法须科以罚款澳门元二万元。市政署持续透过巡查及抽检计划执行食安监管工作,2025年至今年5月中已对外卖店巡查及走访超过3,650次,检查场所整体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场所营运条件及开业登记状况等,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保障市民饮食安全。

外卖店开业前必须完成登记

市政署提醒业界,在开设外卖店前必须向市政署提出登记申请,并在获发登记证明后,才可向公众开放营业,并须于实体店当眼处张贴登记证明;若透过互联网或社交媒体作经营或推广,亦须展示登记编号,以让消费者识别。另外,外卖平台提供者亦须确保使用平台的外卖店已取得登记证明,并将其登记资料显示于平台上。

营运中的外卖店须符合营运条件,尤其须设防虫防鼠设备;具备合规供水和排污系统;在室温下陈列食品,须设有防污染的展示柜。而配制高风险食品如寿司、刺身或生食等,须设独立专区以防交叉污染。一旦违反登记制度规定,可被罚款澳门元五千至三万五千元。

食安网设有专页查找已登记外卖店

市政署食品安全资讯网 www.iam.gov.mo/foodsafety 设有“已领有登记证明的外卖食品活动场所”专页,市民可查阅已完成登记的外卖店商户名单,拣选已登记的外卖店消费,保障食品安全。外卖店经营者可于食安网内的“外卖食品活动场所的登记制度”专页,进一步了解登记制度的申请和场所规范,亦可致电食安专线2833 8181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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