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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按年度计划完成检讨工作 维持解雇赔偿月基本报酬上限


特区政府已完成对用于计算解雇赔偿的月基本报酬最高金额(2023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0日期间的实施情况)的检讨工作,并于检讨过程中透过社会协调常设委员会广泛听取劳资双方的意见,确保决策程序公开、透明以及平衡劳资双方的权益。

经分析上述法例实施期间本澳劳动市场的相关数据、宏观经济状况以及雇主承受能力等多项要素后,特区政府综合考量本澳经济与就业环境的变化,在平衡劳资双方权益的前提下,特区政府决定维持现行《劳动关系法》中用于计算解雇赔偿的月基本报酬最高金额21,500澳门元。

特区政府会继续按《劳动关系法》第70条第5款规定,持续跟进对用于计算解雇赔偿的月基本报酬最高金额之检讨工作,并持续透过社会协调常设委员会听取劳资双方意见,致力保障劳工权益与兼顾企业经营承担能力,维持本澳劳资关系之稳定与社会整体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