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警方拘捕一名涉嫌杀人未遂的内地男子,案件已移送检察院侦办,目前该名嫌犯已被羁押候审。
经初步侦查,嫌犯与被害人于2025年5月在澳相识并发展为情侣。至今年7月,嫌犯因感对方疏远并与他人交往,认为遭欺骗感情及财物。案发当日下午,嫌犯于氹仔购买两把美工刀,并在酒店房间取出餐刀及餐叉,于当晚尾随被害人到达酒店门前的七人车后,持刀冲到车内击向被害人面部、颈部及身体各处,惟保安及时将嫌犯制服,致使其企图杀害被害人一事终告未果。
嫌犯已被送往刑事起诉法庭接受首次司法讯问。经审讯,法庭认为有强烈迹象显示该名嫌犯以未遂方式,触犯《刑法典》第128条所规定及处罚的「杀人罪」。考虑到嫌犯所涉及的有关犯罪的性质及严重性、作案方式、动机及防止嫌犯逃离澳门等因素,经采纳检察院建议,刑事起诉法庭决定对嫌犯采取羁押强制措施。
依照《刑事诉讼法典》的规定,检察院将继续领导案件的后续侦查工作。
检察院在此提醒,市民切勿透过暴力方式处理情感及私人问题,亦不应因一时冲动作出违法行为。检察院绝不姑息任何暴力犯罪行为,必将严厉打击一切危害公共秩序、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居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