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法律制度》公开咨询举行第三场公众咨询会
特区政府今(3)日晚上就《社团法律制度》公开咨询举行第三场公众咨询会,持续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近100名市民出席。
咨询会由身份证明局局长陈海帆主持,社团及财团登记处处长罗健仪介绍公开咨询重点内容。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张国华及谢耿亮、身份证明局副局长冯伯恩、法务局立法统筹及规划厅代厅长张欣婷等出席。
陈海帆局长引介时表示,社团是澳门社会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市民参与社会事务的重要平台,为社会的繁荣发展、稳定祥和作出重大贡献。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特区政府系统比较了各地的立法经验,经过两年多的分析研究,草拟了《社团法律制度》咨询文本,主要修法方向有:完善结社权保障制度,统一主管实体、优化社团登记全链条,营造更优的社团发展氛围。希望籍此促进社团内部治理、优化行政监管,引导社团依法、有序、可持续发展。
罗健仪处长介绍了《社团法律制度》的修法方向及重点内容,随后市民就关注的内容积极发表意见及建议,政府代表用心聆听并作出回应。
是次咨询会上共有20名市民发言,围绕修法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发言市民普遍认同本次修法的必要性,能有效促进社团健康发展。当中,有市民关注今次修法的目的、对在内地就读的澳门学生组织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指引,亦有就结社自由的内容发表意见,并建议身份证明局在社团设立及常规运作中提供适当的辅导及电子支援、优化社团设立的审批流程、提供社团接受非财政性支持或资助的申报标准及相关指引等。
最后,陈海帆局长总结是次修法对优化社团发展环境及筑牢基层治理根基有着重要意义,市民所提的意见极具参考价值,特区政府将认真分析、研究收集到的意见及建议,作为今后草拟法案的重要参考。
《社团法律制度》的公开咨询期将持续至9月23日,咨询文本已上载至咨询专页(https://www.dsi.gov.mo/assocp)、澳门特区政府入口网站政策咨询专页、“一户通”平台及“商社通”平台,供市民查阅及下载。市民亦可在身份证明局、市政署、法务局、政务服务资讯中心、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市政署综合服务中心、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等索取咨询文件。
此外,欢迎各界人士透过专题网页(https://www.dsi.gov.mo/assocp)、“一户通”的手机应用程式和网站(https://www.mo.gov.mo)、“商社通”手机应用程式和网站(https://www.ab.gov.mo)、电邮(info@dsi.gov.mo)、电话(2837 0777或2837 0888)、传真(2837 4300)、邮寄或亲临至澳门南湾大马路804号中华广场1楼身份证明局提出意见及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