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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人士涉将假货币转手被羁押


日前,警方侦破一宗涉嫌将假货币转手的案件,拘捕一名内地人士,案件已移送检察院侦办,目前该名嫌犯已被羁押候审。

经初步侦查,该名嫌犯在作案前透过内地网购平台购入假货币,并带入澳门。其后,该名嫌犯涉嫌于娱乐场内,以假钞向涉嫌从事不法兑换人士进行兑换。在交收期间,因被害人发现钞票纸质有异,因而揭发案件。

该名嫌犯已被送往刑事起诉法庭接受首次司法讯问。经讯问,法庭认为有强烈迹象显示该名嫌犯触犯《刑法典》第255条第1款a)项规定及处罚的“将假货币转手罪”(与《刑法典》第211条第3款规定及处罚的“诈骗罪(巨额)”作倘有的竞合)。考虑嫌犯所涉及的犯罪性质及严重性,尤其影响货币交易的安全性及可信性,以及嫌犯与本澳没有任何连结,防止其畏罪潜逃等因素,经采纳检察院建议,刑事起诉法庭决定对嫌犯采取羁押强制措施。

依照《刑事诉讼法典》的规定,检察院将继续领导案件的后续侦查程序。对于涉嫌不法兑换的人士,已另案处理。

假货币不但严重影响本澳货币流通秩序及金融安全,亦侵害市民及旅客的财产权益。对于涉及制造、伪造、行使或流通假货币等违法犯罪行为,检察院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士的刑事责任,维护本澳正常的货币流通秩序及安全稳定的社会经济环境。